公投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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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年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當日,只要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都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 · 勞動部解釋,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當日零時至次日零時的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 年11月30日公投日為勞基法指定假日,勞工應休假一日、工資照領 · 特別留意: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實施對調 · 如企業需要勞工於投票日出勤,應獲勞工同意並加給出勤 勞動部特別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選舉罷免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但若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 勞動部今(30)日說,12月18日公投日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雇主要求出勤,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違法雇主最高可處新一、星期日或原屬休息日舉行投票,不另放假。 二、星期六或工作日舉行投票,按往例放假一日。 三、因行使選舉權、罷免權,放假日工資照給。 如放假日仍須其繼續到工者,應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加給其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但應不妨礙其投票。 另依勞委會規定「上開該函所稱一日,係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此乃係基於考量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間不一及返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不同所作之規定,應屬合理。 」至於「當日原非屬工作日之勞工或無投票權者,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尚不得援引上開規定請求給假及照給工資。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日期 點閱次數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12月18日公投在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據勞動部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的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公民投票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違者最高可處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公民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業者應予放假一日且工資照給,又「一日」是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出勤工作的時間,應加倍發給工資,且應不妨礙投票。 但該日若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加班費,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因此,只要員工符合公民投票資格,當天排班為「工作日」,雇主就應該讓員工放完整一天假期(指完整24小時,時間為當天凌晨0時至午夜12時)、薪資照給,即便當天為晚班工作的員工,仍然有放假權利。 ·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公告的「公民投票日」將定於年12月18日舉行, 勞動部特別提醒 事業單位:為保障每一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能行使投票權利,勞動部已指定「 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
年11月21日放假僅針對具有投票權者,年齡未達(若有公投是歲)或移工無放假。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12/年時公投綁大選,民眾領公投票。. (資料照).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12月18日公投在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據勞動部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的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公民投票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違者最高可處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主管全國勞工休假與否的勞動部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據她了解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在11月上旬公告11月24日為公投日,屆時勞動部將同步公告解釋令或 | 年12月15日台灣可以說是超級民主的國家,每隔幾年就有大大小小選舉,而另一種民主國家的表現,就是「公民投票」(下稱公投),公投的「公投日」到底該怎麼休假呢?·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本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給假原則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各公民營事業單位對具有投票權勞工依下列原則給假:. 一、星期日或原屬休息日舉行投票,不另放假。. 二、星期六或工作日舉行投票,按往例放假一日。. 三、因行使選舉權、罷免權,放假日工資照給。. 如放假日仍須其繼續到工者,應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條第項所定應放之假日,雇主僱用有投票權的勞工,應當要給日休假,此「日」為午前0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但該日原屬勞工依同法第條所排定之休息日或例假者,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給假,另外籍勞工因未具投票權,故雇主可不給假。 投票日給予休假是為了使勞工於投票當日行使投票權,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當日不可以與其他工作日實施調移。 雇主基於經營上需求在不妨礙勞工投票之前提下,可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出勤工作之時間,應加倍發給工資。 例如:勞雇雙方約定當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最後異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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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16日小編這裡要提醒各位雇主,如果員工有公民投票權,必須讓他放假前往投票。而今年投票資格和過去有何不同?當天要求員工上班,薪水或加班費該如何發給?· 「公民投票日」勞工依法應休假一日,如需工作應加倍工資|職場新訊 中選會訂定年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公民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1/11總統立委選舉日為周六,準備排1月份班表的老闆們趕緊照過來,預先了解當天員工休假、薪水的合法規定! 勞動部指定選舉日當天為放假日,因此有投票資格的勞工都應該放假一天、薪資照給,但是性質不同於國定假日,如果員工當天本來就沒有排班,就不需要另外補假;但員工如果同意上班,當天就算加班,老闆應付雙倍薪。 違反上面的規定,會被處萬元罰鍰! 這裡用2個重點與例子跟老闆們說明: 小叮嚀,在上圖案例2的情況下,選舉日大頭若原本是排休,選舉日當天去加班,則要依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給薪,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乘以、後6小時乘以 (加班費計算可參考文章: 員工春節期間上班,薪水怎麼發才合法?)。 | 放假僅針對具有投票權者,年齡未達(若有公投是18歲)或移工無放假。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勞動部前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因此,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當日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公民投票日」屬於勞動基準法第37條中所稱「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其性質與「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等國定假日有別,公民投票日不得比照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或為補休,特別提醒勞資雙方需據以辦理以確保權益。 |
公投日算不算放假呢?勞動部今(11月30日)說明,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放假一天,· 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公民投票日」屬於勞動基準法第37條中所稱「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其性質與「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等國定假日有別,公民投票日不得比照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或為補休,特別提醒勞資雙方需據以辦理以確保權益。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勞動部表示,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 再者,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 6 days ago板橋車站智慧圖書館自年11月1日起停止服務。 休館日、調整放假日一覽表· 勞動部今(30)日說,12月18日公投日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雇主要求出勤,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勞工局指出,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因此公民投票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最高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
並請朋友們注意交通安全喔!! 提醒您:地方大選、公投日依法均應休假一日,如工作應加倍工資|職場新訊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同時也將舉辦公投(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 【公告】為響應政府12/18舉辦公投,兩家診所都休假一天,希望您也能跟我們一樣盡公民義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年12月18日(週六)是公投日,年滿18歲就可以領公投票,為利勞工行使投票權,指定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放假 員工擁有公民投票權(除外國籍無投票權),那就必須讓員工放假前往投票,如果在當天要求員工上班,薪水或加班費如何發給? 公投日休假規定其規範如下: ✷ 舉例(1) 工作日為 返鄉投下您公民神聖的一票!!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請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這三個函釋因 年月日勞動部 重新解釋 而廢止,除了 將公投日納入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 ,原本的意義不變。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 ,依本部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八日勞動條三字第一 七 一三一四 六 號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應放假日。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所稱放假一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 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爰不另給假。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日期改定於年12月18日 (星期六),屆時請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會第次委員會議決議,改定於年12月1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請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為利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前以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號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當日出勤勞工之工時、工資給付規定,請依勞動部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號令辦理 (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勞動部函.pdf pdf KB 投票權是憲法所保障的,但如果投票日當天要上班,影響自己的權益,可以拒絕去上班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應放假。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年4月6日勞動2字第號函釋,總統、副總統及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原於投票日應出勤之員工,應放假1日。 若雇主經過勞工同意出勤,應加給工資,且不得妨礙其投票。 (行政院勞工為員會97年2月25日勞動2字第號令及內政部75年7月15日台 (75)內勞字第號函,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那不是用勞動基準法的公務員,不能放假嗎? 內政部指出,依照相關規定,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各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才符合公民投票投票權人的資格。 雖本次公投延後,但依中選會規定,仍得在原訂投票日前,即已具投票權資格,才能參加公投。 內政部表示,有關公投,相關的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已在8月8日完成,並在8月10日至12日,於投票權人的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區公所公告閱覽3日。 · 勞工局指出,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因此公民投票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最高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 勞動基準法 年月日版本(一例一休版本)第條第一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修法理由明確指出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係指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 」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會第次委員會議決議,改定於年12月1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其餘放假。 (二)1 月3 日進口國際包裹開拆(無. 通關)、封發交運(臺中、臺南、 江啟臣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也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公投就是為了實現創制、複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國定假日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 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所以/12/18(星期六)這天為公民投票國定假日。 月18日將舉辦「重啟核四」、「反萊豬進口」、「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四大公投案,依《勞動基準法》應給予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一日,原無上班的 空運收發、運輸維持正常作業,. (一)國際進出口郵件除快捷郵件及.因此,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當日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勞動部前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因此,今年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 · 過去勞動部僅認定選舉日為應放假之日,導致僅具公投權的民眾不具有放假資格。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天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 · 中選會說明,原定於8月28日舉行投票,超過萬投票權人將於遍佈全國個投票所進行投票,選務機關所招募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則將近27萬人 · 因此,只要員工符合公民投票資格,當天排班為「工作日」,雇主就應該讓員工放完整一天假期(指完整24小時,時間為當天凌晨0時至午夜12時)、薪資照給,即便當天為晚班工作的員工,仍然有放假權利。公休假包括“公休假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公休假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也称公休日或者休息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4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 「公民投票日」勞工依法應休假一日,如需工作應加倍工資|職場新訊 中選會訂定年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公民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勞動部前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确实存在必须停工停产的理由,那么第一个月,是发整月工资,从第二个月起,可以发生活补贴。. 但是,“隔离员工”却不能使用年休假。.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12月18日公投在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據勞動部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的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公民投票日雇主依法須給假,以保障勞工的投票權益,違者最高可處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針對公務員的部分,行政院勞工為員會90年4月12日台(90)勞動2字第號書函中就有提到,公務員是依據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來放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不予休假。雖然選舉投票日,並非在此規定內,但此書函特別澄明,上述規定,並 前提是公司「强制休假理由和程序」合法。. 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 毕竟,你凭什么说“隔离员工”就不属于“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 因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 []5号 因此,年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當日,只要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都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 · /12/年時公投綁大選,民眾領公投票。. · 勞動部解釋,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當日零時至次日零時的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 ·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公告的「公民投票日」將定於年12月18日舉行, 勞動部特別提醒 事業單位:為保障每一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能行使投票權利,勞動部已指定「 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 (資料照).
二、星期六或工作日舉行投票,按往例放假一日。.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如放假日仍須其繼續到工者,應 · 「公民投票日」勞工依法應休假一日,如需工作應加倍工資|職場新訊 中選會訂定年12月18日舉行公民投票,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公民投票日當日原屬工作日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勞動部前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因此,12月18日(星期六)公民投票日當日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本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給假原則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各公民營事業單位對具有投票權勞工依下列原則給假:. 三、因行使選舉權、罷免權,放假日工資照給。. 一、星期日或原屬休息日舉行投票,不另放假。.
一、星期日或原屬休息日舉行投票,不另放假。. 三、因行使選舉權、罷免權,放假日工資照給。. · 勞動部今(30)日說,12月18日公投日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雇主要求出勤,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給假原則規定. 如放假日仍須其繼續到工者,應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加給其該工作 · 勞工局指出,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因此公民投票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最高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二、星期六或工作日舉行投票,按往例放假一日。.
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請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 針對公務員的部分,行政院勞工為員會90年4月12日台(90)勞動2字第號書函中就有提到,公務員是依據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來放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不予休假。雖然選舉投票日,並非在此規定內,但此書函特別澄明,上述規定,並 · 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勞動部表示,所稱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 再者,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 過去勞動部僅認定選舉日為應放假之日,導致僅具公投權的民眾不具有放假資格。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天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 · 投票權是憲法所保障的,但如果投票日當天要上班,影響自己的權益,可以拒絕去上班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應放假。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年4月6日勞動2字第號函釋,總統、副總統及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原於投票日應出勤之員工,應放假1日。 若雇主經過勞工同意出勤,應加給工資,且不得妨礙其投票。 (行政院勞工為員會97年2月25日勞動2字第號令及內政部75年7月15日台 (75)內勞字第號函,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那不是用勞動基準法的公務員,不能放假嗎? 公务员工作一旦忙起来可能白+黑,7*24,休息时间不定,所以是否能完全享受到休假,也要看所从事的岗位。如果所从事岗位比较轻松,按规定休假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所从事的岗位责任比较大或相对繁重,很多假期福利可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會第次委員會議決議,改定於年12月1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