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 牧 用地 變更
農 牧 用地 變更
級環境敏感地區所列查詢項目逐一向各該主管 第三十五條毗鄰甲種、丙種建築用地或已作國民住宅、勞工住宅、政築用地。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內之農. 彰化市陽明街號 電話 二.非都市土地農地依法變更為建地農地依法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 (工業用地)農地依法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依新修正 農業主管機關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根據「非都市用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農牧、林業用地各有20項容許使用項目,若是農作、造林、設置 業區者,變更編定為同農牧用地如變更為幼稚園、安養院、遊憩用地、寺廟用地、丁種工業用地、納骨塔等。 若是農地不符合以上,但農地上本來就有老舊建物的話,還是可以變更為建地,可變更的面積以該老舊建物所佔的面積為準,若有相關證明文件,最多可增加到40%。 ※ 申請程序 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新聯成土地變更團隊. 保安用地案件外,應依第三點第三項規定,就附錄一之二第一. 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林地若登記為「田」或「旱」,可能須先經過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即使不變更為建地,也可依法申建農舍或農業經營的相關設施。. 四、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 · 農地若想變更為建地,通常要有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包圍或突出處伸入鄰近建地內的狀況較易通過審核,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 ) 依照〈土地法〉解釋函「令辦理地目變更注意事項」修正第1 · 觀光局解釋,修訂法規附帶條件是,各地露營地品質與數量應保留彈性,在地方政府總量管制前提下,以低度利用、不開挖整地、變更地貌及可恢復農牧使用原則下管理,基地最大面積不得超過1公頃,其中設有固定基礎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基地面積的10%(約坪)。. 三、國家公園範圍內之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 張淑娟地政士土地代書事務所. 二、(適用範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要點規定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變更為 更編定案件,除申請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生態保護或國土.
- 申請事項:核定興辦事業計畫。 本人在表列土地上擬興辦工業,茲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符合農地轉建地的條件- 一、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坪以下。 二、農地的地形凹入周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則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水利用地變申請書 (空白) odt 水利用地變更適當用地作業流程 pdf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關閉 公布欄 統計資訊 地政新聞 法令新訊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常用服務 本縣地所 地政名詞 聯絡資訊 更多 單位簡介 主管簡介 業務概況 組織編制 聯絡資訊 法令規章 單位 中央 便民服務 表單下載 申辦服務 民意信箱 預售屋新制暨實價登錄 簡介 新舊制適用日期 相關法令 訓練教材資訊 相關申請書表 宣導資訊 租賃條例專區 簡介 相關法令 申請書表 相關契約書 宣導資料 網站連結 不動產交易專區 前言 相關法令資訊 不動產交易常識 各項不動產交易契約範本 (下載) 不動產交易買方應付相關稅費 交易糾紛 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 防制洗錢宣導 國土計畫資訊專區 地籍清理專區 ○○工業區農牧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核准興辦事業計畫申請書(1式6份).
- 王功段-般農業區養殖用地(現况養殖池5分).要變更農牧用地,可以嗎?要什麼條件下。变更農牧用地後申請容許使用(農.畜牧廢棄物堆肥瑒或養菇場或仿土雞養雞)等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三、國家公園範圍內之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 四、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使用。 五、農業用地作非農業使用性質之容許使用或臨時使用。 前項第一款各種使用地因變更使用,依法變更編定或維持為水利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者,仍應計入變更使用面積,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計收回饋金。 嗣後有再依法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情形者,免重複計收。農牧用地改為停車場 台中地主被開罰3次27萬、吃3月刑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 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並應即辦理登記,加註書狀及通知申請人。其屬不准變更地目者,駁回之。 下列土地之地目變更案件,上級地政機關得予抽查: (1) 都市土地劃為農業區、保護區之「田」、「旱」地目土地。 (2) 非都市土地編為農牧用地之土地。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生態. 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用地別者。 申請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之田、第條. 交回饋金:.
- 不適耕作農地地主,請掌握時效,提出利用規劃,申請用地變更。規定,所稱「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是有可能的, 當農地變更地目為建地時,通常可能得進行土地分割。 農地若想變更為建地,通常要有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包圍或突出處伸入鄰近建地內的狀況較易通過審核,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 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林地若登記為「田」或「旱」,可能須先經過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即使不變更為建地,也可依法申建農舍或農業經營的相關設施。 ) 依照〈土地法〉解釋函「令辦理地目變更注意事項」修正第1點(二) :「一筆土地僅部分為建築基地者, 於依法核准建物登記時, 同時通知土地所有人依法申辦土地分割後,再就該建築基地逕辦地目變更登記」。 詳細規定得視各縣市政府都市計劃或地政方面的法令而有變動。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三、國家公園範圍內之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 四、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使用。 五、農業用地作非農業使用性質之容許使用或臨時使用。 前項第一款各種使用地因變更使用,依法變更編定或維持為水利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者,仍應計入變更使用面積,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計收回饋金。 嗣後有再依法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情形者,免重複計收。
劉建國痛批張麗善家族「青埔宮」,將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變更為一般農牧用地,價值大漲,是「自己土地、自己變更」。(讀者提供) 一、本要點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所訂之申請勘查及用地變更由澎湖縣政府旅遊處受理。 三、申請變更者應先辦理土地鑑 5月27日召開研商會議,由陳主秘主持,會議決議,變更編定需經前、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經充分討論,涉及農牧用地部分,本會企劃處日農企字第號 主旨:關於貴縣陸成有限公司申請擬於梓官鄉梓義段七三○地號土地,由一般農業局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同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作為土石方資源堆置場使用乙案,復請查照。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 ︎ ︎ ︎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農地地形凹入周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 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 ︎ ︎ 則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 工業區用地之變更規劃應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由各該開發工業區之工業主管機關辦理 。 二、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開發完成之工業區,尚未依本條 例第六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變更登記管理機關前,由中央工業主管機 1、擬申請變更之農業用地使用現況說明。 2、變更使用前、後之使用分區、編訂類別、面積。 3、臨近灌水、排水系統與農業設施位置及是否使用原有農業專屬灌、排水系統作為廢污水排放使用等說明。 4、變更後土地使用計畫之興建設施配置說明。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森林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自然保留區。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 申請變更編定之用地位置、設施項目等,應依據已籌設同意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審查。 工業區用地之變更規劃應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由各該開發工業區之工業主管機關辦理 。 二、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開發完成之工業區,尚未依本條 例第六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變更登記管理機關前,由中央工業主管機第條.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 是有可能的, 當農地變更地目為建地時,通常可能得進行土地分割。 農地若想變更為建地,通常要有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包圍或突出處伸入鄰近建地內的狀況較易通過審核,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 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林地若登記為「田」或「旱」,可能須先經過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即使不變更為建地,也可依法申建農舍或農業經營的相關設施。 ) 依照〈土地法〉解釋函「令辦理地目變更注意事項」修正第1點(二) :「一筆土地僅部分為建築基地者, 於依法核准建物登記時, 同時通知土地所有人依法申辦土地分割後,再就該建築基地逕辦地目變更登記」。 詳細規定得視各縣市政府都市計劃或地政方面的法令而有變動。 Q:農地可以變成建地嗎?. 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 A: 可以,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
築用地者。 就該筆土地情形而言,如經林務局終止租約,收回土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本局接管,因其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規定之耕地,位屬山坡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三)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 最近好幾位企業主新購買的〝素地〞找我做土地變更規劃,打算開發為事業體發展 ex.碾米廠、寺廟用地、環保用地 ,結果~~皆因前置購買土地時,未能做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 林業用地、生態保護 申請工業區以外為丁種建築用地包圍或夾雜土地,變更為丁種建.︎ ︎ ︎ 則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透過原民會和台東地政所經過2年的努力,積極將林地恢復為原住民保留地,才終於獲得土地所有權,將地目變更原為住民保留地的「乙種建築用地」,但一般很少有誤劃林地的可能,因此依照法律規定,林地用途和其他地目相比寥寥無幾。 雖然如此,在台灣卻有不少農牧林地除了蓋農舍以外,也把林地拿來當露營場的地方。 全台灣年目前有處露營場,然而合法的卻不到一成。 那是因為其中有七成的露營場都位於非都市行政的農牧、林業用地上。 多年來沒有主管機關管理,而越發流行的露營風氣卻使非法露營場遍地開花,也因此觀光局、內政部地政司正在留守修訂「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面積一公頃以下露營場由觀光局納管。 (三)申請用地如為農業用地,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及農業主管機 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四)申請基地之原始地形或地物已擅自先行使用者,應會同有關機關 依相關法令規定處分,再予辦理審查。 十、興辦事業計畫經核准變更編定後,申請人應依照原核定事業計畫辦理 ,如有違反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興辦事業計畫並通知當地縣( 市)政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縣道、鄉道、縣(市)轄範圍內專用公路及 村里道路使用,由縣(市)政府比照本要點規定審查同意辦理。 鄉村區內農牧用地得申請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 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需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1、32、33條規定。 應附文件規定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 應繳之回饋金規定於「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1、擬申請變更之農業用地使用現況說明。 2、變更使用前、後之使用分區、編訂類別、面積。 3、臨近灌水、排水系統與農業設施位置及是否使用原有農業專屬灌、排水系統作為廢污水排放使用等說明。 4、變更後土地使用計畫之興建設施配置說明。 ︎ ︎ ︎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農地地形凹入周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 · 農牧用地改為停車場 台中地主被開罰3次27萬、吃3月刑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農§3Ⅹ,所稱「農」,指農業發展條例,以下同)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農§3Ⅺ) 綜上,農業用地涵括耕地,因此農業用地可分為耕地與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二種。茲以示意圖說明如下: Q:農地可以變成建地嗎?. A: 可以,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
前項第五款及第六款使用土地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申請變更用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已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面積達該鄉(鎮、市、區)非都市土地農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 · 經濟部草案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符合一定的公安、環保要求,繳交回饋金,就可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工廠完全合法化。 現行變更農地的回饋金是土地公告現值50%,經濟部提出的修法草案則未明定比例,由主管機關會商討論。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陳亭妃、蔡培慧以及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則對此提出強烈質疑。 邱議瑩表示,現行農地要變更成工業區土地時,雖然回饋金也是5%,但業者必須另外負擔工業區裡面的設備維修費用,現在的違章工廠要變更農地若只需繳5%回饋金,將引起工業區的工廠大反彈,建議送交朝野協商好好討論。 蔡培慧更質疑,工業區廠商都按照規矩來,「農地工廠持續放寬(標準),那不是告訴大家將來都不用走合法程序? 農業用地變更為住宅、工業或其他非農業使用,應依規定繳交回饋金,係民國89年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之新增條文,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應視變更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 本會為具體落實,於89年8月11日發布「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就回饋金之收取時機、條件及標準等作業程序予以規範。 訂定相關各項繳交標準之執行規定,作為訂定統一性回饋標準之依據。 嗣因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容迭有修正,致本辦法原有規定有所不足或需相應修正,且以往採取法令解釋方式處理,有待納入條文中正式規範,本會除彙整各界對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收取之相關規定意見外,並向縣市政府了解實際運作與問題,經主動修正相關條文,降低回饋標準,以因應經濟發展之需要。 貳、重點說明 第條. 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農§3Ⅹ,所稱「農」,指農業發展條例,以下同)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農§3Ⅺ) 綜上,農業用地涵括耕地,因此農業用地可分為耕地與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二種。茲以示意圖說明如下: Q:農地可以變成建地嗎? A: 可以,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 ︎ ︎ ︎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農地地形凹入周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 ︎ ︎ ︎ 則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坪以下農地上本來就有老舊建物的話,還是可以變更違建地 ︎ ︎ ︎ 可變更的面積以該老舊建物所佔的面積為準,若有相關證明文件,最多可增加到40% – Q:申請農地變更為建地的流程為何?農地分割:將要變成建地的部分分割出來 ︎ ︎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變更 ︎ ︎審查文件 ︎ ︎地政人員現場堪驗 ︎ ︎發出許可 – Q:申請通過後,要蓋怎樣的房子有規定嗎? 經濟部草案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符合一定的公安、環保要求,繳交回饋金,就可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工廠完全合法化。 現行變更農地的回饋金是土地公告現值50%,經濟部提出的修法草案則未明定比例,由主管機關會商討論。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陳亭妃、蔡培慧以及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則對此提出強烈質疑。 邱議瑩表示,現行農地要變更成工業區土地時,雖然回饋金也是5%,但業者必須另外負擔工業區裡面的設備維修費用,現在的違章工廠要變更農地若只需繳5%回饋金,將引起工業區的工廠大反彈,建議送交朝野協商好好討論。 蔡培慧更質疑,工業區廠商都按照規矩來,「農地工廠持續放寬(標準),那不是告訴大家將來都不用走合法程序?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森林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自然保留區。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 申請變更編定之用地位置、設施項目等,應依據已籌設同意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審查。 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 交回饋金:.
- (農§3Ⅹ,所稱「農」,指農業發展條例,以下同)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農§3Ⅺ) 綜上,農業用地涵括耕地,因此農業用地可分為耕地與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二種。茲以示意圖說明如下:
- 1、擬申請變更之農業用地使用現況說明。 2、變更使用前、後之使用分區、編訂類別、面積。 3、臨近灌水、排水系統與農業設施位置及是否使用原有農業專屬灌、排水系統作為廢污水排放使用等說明。 4、變更後土地使用計畫之興建設施配置說明。
- Q:農地可以變成建地嗎? A: 可以,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 ︎ ︎ ︎ 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農地地形凹入周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 ︎ ︎ ︎ 則可變更的面積約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坪以下農地上本來就有老舊建物的話,還是可以變更違建地 ︎ ︎ ︎ 可變更的面積以該老舊建物所佔的面積為準,若有相關證明文件,最多可增加到40% – Q:申請農地變更為建地的流程為何?農地分割:將要變成建地的部分分割出來 ︎ ︎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變更 ︎ ︎審查文件 ︎ ︎地政人員現場堪驗 ︎ ︎發出許可 – Q:申請通過後,要蓋怎樣的房子有規定嗎?
-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森林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自然保留區。 擬申請變更編定之土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牧用地。 申請變更編定之用地位置、設施項目等,應依據已籌設同意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審查。
第點. 本規則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文件,得 歷史法規. 第點. 本要點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申請變更編定,應檢附本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書圖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